提問者:051001 | 提問時間:2014-12-17 15:15:02 | 問題分類: 交易>土地流轉
最佳答案 (0) 回答者:weihz | 回答時間2014-12-17 15:15:59
你姐妹的戶口雖然遷走了,但承包收益權并不因此而取消,因為他們的土地使用權沒有被收回。但我認為你后媽是應該能分到份額的。《土地承包法》第三十一條規(guī)定: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,依照繼承法的規(guī)定繼承。 你們的土地是你父母和你五姐妹共同承包的,你母親死后,她的份額由你父親和你們姐妹5個均分,此時你父親享有7/6的份額。現(xiàn)在你父親過世,你們姐妹五個和你后媽共分你父親享有的7/6的份額,也就是說,你后媽應該分到7/36的份額。當然這只是按法律的總體規(guī)定應這么分,如果你們可以商量達成協(xié)議,也可以按協(xié)議分。希望能幫到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