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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問者:030134 | 提問時間:2017-02-22 16:10:06 | 問題分類: 交易>土地開發(fā)
最佳答案 (1) 回答者:chenqk | 回答時間2017-02-22 16:10:50
如果該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文件沒有明確分期建設的,應一次性報批農(nóng)用地轉(zhuǎn)用和土地征地,由于該項目占用耕地超過36公頃,應報國務院審批。如果該項目確實需分期建設的,則可按照項目建設期分批次報省政府批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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